在生活中,我們時常聽到一些令人傷感的故事,比如一對老夫妻共同走過了數十載,卻在最後關頭因為遺產分配問題而出現了分歧。小美的母親在去世後,父親選擇再婚,而父親過世時留下的一筆遺產讓小美困惑:這筆錢,父親究竟希望留給自己,還是可能會由繼母繼承?
許多人在處理遺產時會產生類似的疑問,如果不希望遺產流向配偶,是否有法律上的選擇?今天我們就來討論“遺產不想給另一半可以嗎?”這個問題。
遺產一定要給配偶嗎?不想給另一半可以嗎?
法律上,配偶被視為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,因此一般情況下,如果沒有特別安排,配偶有權依法分配到遺產。但是,若您有明確意願不希望另一半繼承遺產,還是有一些可行的方式來達成。首先是透過遺囑,依據遺囑所指示的分配方式進行;其次,還可以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將財產給予其他人。無論選擇哪種方式,您需要特別留意的是,配偶即便未被指定為遺囑繼承人,仍有「特留分」的權益,這是法律賦予配偶的最小繼承保障。
特留分的設計目的是保障被繼承人近親在財產上的基本生活權益,因此即便遺囑中完全排除配偶,仍須在特留分的範圍內進行分配。舉例來說,若遺產總額為1000萬元,配偶的特留分是250萬元,這是無法被剝奪的。
(以上假設是只有一個子女跟配偶平分財產,因為兩者都是第一順位,而特留份保留本來能繼承的一半財產,所以配偶本應拿到500萬,在特留份的保障下就剩一半也就是250萬)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更優先!
要注意配偶可以優先分配婚後財產,而這個又有兩個重點,一個是只能優先平分「婚後」產生的財產,結婚前的都不能列入分配,再來是這是夫妻「平分財產」的制度,分配方式是兩人財產相加後各拿一半,所以如果配偶財產是50萬,死者是100萬,則配偶總共會有150萬/2=75萬,也就是說配偶只能分到25萬,若配偶財產更多就沒辦法分配到對方財產。等這程序跑完配偶才開始進入分配遺產的程序。
可以透過遺囑進行安排?
遺囑是控制遺產繼承的最佳工具,讓繼承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。若您希望避免配偶繼承大部分遺產,可以在遺囑中具體說明將哪些財產分配給其他繼承人。然而,為確保遺囑的合法性,建議在撰寫遺囑時注意形式要件,例如手寫遺囑需簽名並記載立遺囑的日期,或可採用公證遺囑的形式,由公證人進行見證。
此外,若遺囑不清楚或存在瑕疵,可能會被視為無效,導致財產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。因此,若想避免配偶繼承遺產而透過遺囑安排,最好請教專業律師確保遺囑內容的合法性與有效性。
使用生前贈與的方式可以避免配偶繼承嗎?
在確保自己生前意願的同時,生前贈與也是許多人選擇的一種方式。生前贈與即是在生前將財產轉移給其他人,例如子女或朋友。這樣一來,當事人過世時該財產不再列入遺產範疇,自然也不會成為配偶的繼承份額。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實現財產的即時分配,但缺點在於一旦贈與完成,贈與人失去了該財產的控制權。
同時,生前贈與也需考慮稅務問題,例如贈與稅。若您選擇生前贈與方式,務必評估是否符合當年度的免稅額標準,若超過免稅額將會面臨一定的稅賦。
信託安排可以避免配偶繼承嗎?
另一種避免遺產分配至配偶的方式是透過信託。信託是一種較為複雜的資產規劃工具,通過信託,可以將財產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。信託財產在被繼承人去世後不會進入遺產,從而避免配偶的繼承。然而信託安排須有專業的法律知識與資金規劃,並且可能涉及較高的設置成本。
信託適合有大額資產或擁有特定需求的繼承人,雖然其複雜度較高,但也能較好地實現財產分配的私密性與靈活性。若您考慮採用信託方式,建議尋求專業信託機構的協助,以確保安排的有效性與合法性。
常見問答
Q. 是否可以完全剝奪配偶的繼承權?
A. 法律保護配偶的最低繼承權,即特留分,因此無法完全剝奪配偶的權益。
Q. 若配偶放棄繼承,是否可以避免特留分?
A. 是的,若配偶自願放棄繼承,則特留分也無需給予。
Q. 訂立遺囑後是否可以修改?
A. 可以,遺囑人可以隨時變更或撤銷遺囑,但需依據法律程序辦理。
Q. 生前贈與會影響繼承順序嗎?
A. 不會。
Q. 信託安排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請?
A. 不需要,信託屬於私有契約,可直接與信託公司簽訂協議。
遺產的分配涉及複雜的法律權益,特別是如何在確保配偶的基本權益與個人意願間取得平衡。若您不希望遺產被分配至配偶,透過遺囑、生前贈與或信託皆是可行的方式,但需注意其法律限制與執行風險。翊宸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資產規劃經驗,隨時為您提供專業諮詢,協助您妥善安排遺產繼承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