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外遇養小三?律師:有能力揮霍,就得有能力承擔後果。

當婚姻走向破碎的那一刻,心痛已經夠讓人難以承受了,更別提發現配偶竟然還拿著屬於你們共同的婚姻財產,去養第三者。那種背叛的滋味,像刀一樣割在心上,讓人不禁想問:難道就這樣眼睜睜看著屬於自己的東西被奪走嗎?不,絕對不行!今天,我們要一起找回屬於你的公道,讓那些傷害你的人付出代價。

今天,我們就來談談如何在這種情況下,不僅讓第三者付出代價,還能追回那些被不當轉移的財產。

 

提告侵害配偶權:讓第三者為背叛付出代價

當你手握對方外遇的證據,特別是那些讓對方無從狡辯的鐵證——聊天記錄、照片,甚至是親密行為的證明——你就已經站在了反擊的起點。只要證據夠扎實,哪怕只是基本的出軌事實,通常也能爭取到幾萬元的賠償,給自己一個喘息的空間。如果運氣好,抓到了通姦的直接證據,30萬元的賠償也不是夢想,前提是雙方收入都在一般水平。

但如果對方拿著婚姻財產送給第三者昂貴的禮物,比如名牌包、甚至是一輛車呢?別擔心,若對方有更高的社會經濟地位,法官也會把這點納入考量,拉高賠償金額。畢竟,他們有能力揮霍,就得有能力承擔後果。只是,萬一第三者口袋空空,賠不出錢怎麼辦?這時,把配偶也列入被告,讓他為背叛付出精神賠償的代價,可能才是最實際的選擇。

 

除了告「侵害配偶權」,還有什麼武器?

當然有!根據民法第1020-1條,當配偶把財產大手筆送給第三者,像是名牌包、車子、房子,甚至是大筆現金,導致你未來分財產時權益受損,你有權向法院喊一聲:「我要拿回來!」這些東西,本該是屬於你們婚姻的一部分,憑什麼讓外人拿走?

問題來了,怎麼知道對方送了什麼?別急,民法第1022條給了你一條路:你可以請法院強制對方交出婚後財產清單,戶頭裡的每一筆錢流向都得攤在陽光下。如果對方耍心機,用「假買賣」包裝「真贈與」——比如幾萬塊賣一台車、十幾萬賣一支手機——法院也不是好騙的。這種不合理的交易,照樣可以主張追回,讓對方的算計白費。

 

兩個一起告,行不行?

當然可以!「侵害配偶權」和「請求返還財產」這兩招並不衝突,你完全可以雙管齊下,一邊討回精神損失,一邊拿回被偷走的財產。只是,這條路不會輕鬆。兩種訴訟需要不同的證據,蒐證的過程可能讓你筋疲力盡,訴訟的準備更是考驗耐心和意志力。這不是要勸你放棄,而是提醒你:先冷靜下來,看看手上有什麼牌、有多少時間,再決定怎麼出招。

如果你想一次討回所有公道,那就得準備好強大的精神力,或者乾脆找個值得信賴的律師,把壓力交給專業,自己喘口氣。我們建議你先問問自己:最想要的是什麼?是精神上的補償,還是實實在在的財產?如果還不確定,可以聯繫我們,免費諮詢一次,讓專業團隊幫你理清方向,找到最適合你的路。

 

當你懷疑自己的權益被侵害,或者眼睜睜看著配偶送給第三者的禮物,心裡的那團火燒得更旺時,請記住:你不是孤單一人。聯繫翊宸國際法律事務所,我們提供免費諮詢,幫你評估案件的勝算,陪你一步步拿回屬於你的東西。別讓背叛成為你的終點,讓它成為你重拾尊嚴的起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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